1.在醫院離世:
在醫院確認親人已經離世後,護理站會先通知醫院內太平間的特約禮儀業者,將尊體移動至醫院內的太平間。接著依照家屬的意願,可選擇委託特約禮儀廠商協助辦理後事,或通知熟識的禮儀業者前來太平間接手遺體及處理後續事宜。視家屬要求可直接將遺體載往殯儀館,或先開車回家門口繞一下(象徵性回家一趟),再前往殯儀館。
過程中家屬請至醫院護理站辦理「死亡證明書正本」(建議申請10-15 份)。如遇醫院下班時間,可先申請「診斷證明書(乙種證明)、死亡通知單」,供親人進入殯儀館申請使用。待上班時間後,再辦理正式的死亡證明書。
2.由醫院返家離世:
如欲依習俗將病危的親人接回家中斷氣,請先向醫師確認是否開立死亡證明書?並洽詢護理站安排備有維生器材的救護車輛及隨車護理人員。
3.於家中離世:
須自費為請「當地衛生機關」至家中或殯儀館開立死亡證明書(建議10-15 份)。
4.意外離世:
須至事故發生地所屬轄區警察機關備案,並經由檢察官會同法醫勘驗後開立遺體相驗證明書。數量如有不足時可至檢察官所屬地檢署申請。
若事發突然不清楚也可以直接連絡雲逸 由專人為您解答03-853557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