意定監護
1️⃣ 專業定義
意定監護是指成年人在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時,事先指定一位或數位可信任的人,在自己未來可能失去判斷能力(如失智、昏迷或重病)時,代為管理生活、醫療、財務等事務。
法律依據:依我國《民法》第1116條、第1117條及《家庭事件法》第26條等規定,成年人可於生前指定監護人。
目的:保障個人尊嚴與自主意願,避免未來由法院隨機指派監護人,或家屬間發生爭議。
適用範圍
• 生活照護:居住安排、日常起居、飲食照顧
• 醫療決策:接受或拒絕醫療、選擇療養院或安寧照護
• 財務管理:帳戶管理、日常支出、保險理賠
• 法律行為:簽署必要文件、代表處理民事事務
2️⃣ 執行方式
Step 1:諮詢與規劃
• 了解個人健康狀況、財務安排、生活需求
• 與家人或信任對象討論,確保指定人可履行責任
Step 2:撰寫意定監護契約
• 內容需明確規範監護範圍、權限及期間
• 可委託律師撰寫,確保法律效力
Step 3:公證或法院認可
• 公證方式:由公證人見證簽署,保存契約
• 法院認可:依家庭事件法申請,由法院核准
• 公證或法院認可後,契約具法律效力,未來失能時可直接執行
Step 4:登錄與通知
• 可將意定監護人資料提供給醫療院所或社會局備查
• 告知家人與親友,避免未來爭議
3️⃣ 雲逸協助
• 提供專業諮詢,幫助規劃監護範圍與細節
• 協助安排律師撰寫契約、公證或法院申請
• 引導與家人討論,確保所有人理解與尊重您的意願
小提醒
• 意定監護需成年人完全行為能力時訂立,簽署後才具效力
• 可與「預立醫療決定(AD)」、「預立遺囑」同步規劃,形成完整生前規劃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