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意定監護

1️⃣ 專業定義

意定監護是指成年人在具有完全行為能力時,事先指定一位或數位可信任的人,在自己未來可能失去判斷能力(如失智、昏迷或重病)時,代為管理生活、醫療、財務等事務。

法律依據:依我國《民法》第1116條、第1117條及《家庭事件法》第26條等規定,成年人可於生前指定監護人。

目的:保障個人尊嚴與自主意願,避免未來由法院隨機指派監護人,或家屬間發生爭議。

適用範圍

• 生活照護:居住安排、日常起居、飲食照顧

• 醫療決策:接受或拒絕醫療、選擇療養院或安寧照護

• 財務管理:帳戶管理、日常支出、保險理賠

• 法律行為:簽署必要文件、代表處理民事事務

2️⃣ 執行方式

Step 1:諮詢與規劃

• 了解個人健康狀況、財務安排、生活需求

• 與家人或信任對象討論,確保指定人可履行責任

Step 2:撰寫意定監護契約

• 內容需明確規範監護範圍、權限及期間

• 可委託律師撰寫,確保法律效力

Step 3:公證或法院認可

公證方式:由公證人見證簽署,保存契約

法院認可:依家庭事件法申請,由法院核准

• 公證或法院認可後,契約具法律效力,未來失能時可直接執行

Step 4:登錄與通知

• 可將意定監護人資料提供給醫療院所或社會局備查

• 告知家人與親友,避免未來爭議

3️⃣ 雲逸協助

• 提供專業諮詢,幫助規劃監護範圍與細節

• 協助安排律師撰寫契約、公證或法院申請

• 引導與家人討論,確保所有人理解與尊重您的意願

小提醒

• 意定監護需成年人完全行為能力時訂立,簽署後才具效力

• 可與「預立醫療決定(AD)」「預立遺囑」同步規劃,形成完整生前規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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